绵阳师范学院自考、成教学生学位证书遗失补办办法
教育部文件规定: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后均不能补发,只能办理相应的证明书,其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经电子注册的证书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申请“学历认证报告”。“学历认证报告”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同学,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学位证明书:
一、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绵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办理××证明书申请表》,下载网址:绵阳师范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http://xwb.mnu.cn/
二、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
(一)《绵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办理××证明书申请表》
(二)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两张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和电子版照片。
三、要求学生本人到学研处办理手续,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办理的,须出具经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,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四、到学研处学位管理科办理学位证明书,来访前建议先联系,电话0816-2579561 。
注:
学研处学位管理科办公室: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604号房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