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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自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的办法

    当前位置:首页 >> 制度流程

    发布时间:2021/05/12 | 点击量:


    自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的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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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育部文件规定: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后均不能补发,只能办理相应的证明书,其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经电子注册的证书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申请“学历认证报告”。“学历认证报告”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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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同学,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毕业证明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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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自行下载并填写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》,此表一式两份,一份院校自考办留存,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。  

    、所需附带材料:  

    1)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  

    2)户口薄复印件;  

    3)毕业证书复印件(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、准考证复印件、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之一);  

    4)2005年12月以前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交两张蓝底照片;  

    5)若颁证后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,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。  

    6)学信网出具的《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》。  

    、材料准备齐全且保证真实无误后,每年5月中下旬前或11中下旬前自行交至学校自考办(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继续教育学院201室),与当次申请毕业证的学生同批办理。

    四、次年3月和9月初到学校自考办领取补办的毕业证明,窗体顶端

    来访前建议先联系学校自考办,电话0816-2191017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

     

    毕业生姓名

     

    准考证号

     

    毕业专业名称

     

    毕业学历层次

     

    居民身份证号

     

    毕业证书编号

     

    毕业院校名称

     

    毕业时间

     

    申请理由(参加自考的基本情况,遗失或损毁原因):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本人签字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

        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    所附材料:

    1.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
    2.户口簿复印件;

    3. 毕业证书复印件(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、准考证复印件、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其中之一);

    4. 200512月以前的毕业需提交两张两寸蓝底照片;

    5.颁证后若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,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    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:

     

     

    审核人(签名):

     

     

    审核时间:    年  月  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审核单位(署章):

    市(州)招生考试机构、院校自考办审核意见:

     

     

    审核人(签名):

     

     

    审核时间:      年  月  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审核单位(署章):

    注:1. 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;

    2. 此表一式两份。一份市(州)招生考试机构、院校自考办留存,一份上交省教育考试院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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